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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证据有效吗?

来源:法务网  

私家侦探活跃于各种影视题材中,受到影视的影响,在普通人的朴素意识中私家侦探总是可以找到关键的证据并且可以直接使用,所以私家侦探在婚恋纠纷中更是成为了当事人收集婚外情证据的首选。本律师在办理各式各样的婚恋纠纷案件中,凡是涉及婚外情,当事人少不了向我询问是否有私家侦探合作或者推荐,能否通过私家侦探获取婚外情证据?甚至有些当事人为了准备起诉的证据,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聘请私家侦探进行“调查”。

现如今私家侦探的数量在现实生活中也逐渐变多,网络推广宣传更是数不胜数,而且收费甚高。所以,私家侦探调查的证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是否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使用呢?

私家侦探取得的证据如果形式、来源不合法的,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资料图)

公安部曾于1993年09月07日颁布《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性质的民间机构。

该通知在2014年07月02日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和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由此可见,私家侦探的存在在我国一直并未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且对于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和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必需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私家侦探如果通过非法的手段取得被调查人的酒店登记与入住记录、被调查人的财产信息、通讯记录、行踪轨迹、对被调查人实施跟踪、偷拍的,由于其实施行为侵犯了被调查人的个人隐私,其取得的形式和证据来源均不合法,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对该证据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无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私家侦探调取的行为也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私家侦探取得的证据若是不合法的,那么还有什么途径收集证据证实婚外情?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知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可以侵犯他人的隐私。而想要合法取得自然人的个人相关信息,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构才有权力调取。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或者由代理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进行调查取证,譬如财产资料、酒店登记与入住记录、私生子女的分娩资料等等。

所以想要取得合法的婚外情证据,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并且由律师进行合法的调查,由此取得的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不会触及刑事犯罪。

私家侦探所取得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一定会采纳,而且聘请私家侦探进行调查不但可能会被诈骗,而且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以及风险不可控,应当尽量不要选择。

若产生婚恋纠纷,尤其需要证实婚外情的事实,切勿轻举妄动,应向专业律师咨询后再行收集证据,确保取得证据合法合规,最大程度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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