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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摩托艇撞人事件引发质疑

来源:兮说戏说  

8月4日,在河南郑州龙湖花园发生了一起恶意撞击事件。


【资料图】

事发当天,一名女子正在湖水中玩着桨板,这时迎面来了一个男子骑着摩托艇,对着这名女子连续撞击了两次。

第一次撞的时候并没有撞到,但是看起来也很惊险,这名女子当时并没有发火,只是提醒对方稍微的多加注意一下,离自己远一点,如果靠的太近的话可能会发生危险。

但是这名男子的并没有听从女子的话,掉了个头之后,目标明确,紧接着直接又撞了过来,这次撞击可不像第一次一样,这次是直直的撞了上去。

这名女子被撞击了之后,情况不容乐观,貌似还撞到了太阳穴,左肩膀以及右膝盖严重积液水肿,而且眼睛也被撞的积血了,女子一气之下直接报了警。

当摩托艇第一次想要去撞上桨板的时候,湖边就有人发现了不对劲,也是在第一时间就拿出手机记录下来,刚刚好就拍到了第二次摩托艇是如何恶狠狠的撞到女子的桨板的。

后来据这名女子透露,一开始报警的时候,警察推荐二人可以协商处理这件事情,但是经过二人沟通协商之后,对方只打算赔5000块钱,5000块钱,对于这名女子来说,连医药费都不够,更别说其他的费用。

由此难以接受协商结果,于是二次报了警,觉得开摩托艇的男子已经对她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警察居然判定对方是无议的,不予立案,甚至直接给了这名女子开了不予立案的告知书。

很明显警方的处理并不妥当,这名女子就直接把这件事情发布到了网络上,一时间也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们纷纷表示,如果不予立案,那还要警察干嘛?明显这些警察是穿着警服而不作为。

还有的网友觉得那名开摩托艇的男子明显就是故意杀人。

还有的网友说,开摩托艇的男子非富即贵,那么也极有可能,这名男子收买了警察,然后给予女子不予立案的告知书。

如此恶劣的事情,警方居然判定不予立案,那么他们到底是如何判断出开摩托艇的男子的两次撞击是无意而为之呢?不予立案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呢?贪污腐败还是道德沦丧?

无论如何,这件事情不可能就此了之,应该向更上级的领导进行申诉,这件事情并不是一件小事情,如果说这名女子当时的桨板被撞翻了,她的身上还受了那么多伤,并且也没有佩戴救生衣,一旦掉入湖中,将极有可能丧命于湖水之中。

摩托艇的速度可以高达几十公里,最快的还可以到达120~170公里左右,就在第一次即将碰撞上但是并没有碰撞上的时候,这名女子就已经给予告诫,但是这名男子丝毫没放在心上,反而故意而为之。

难道从法律上来看,这还算不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吗?而且人家已经提示过了,他仍旧如此作为,就怎么可能无意为之呢?

而且这件事情龙湖花园的管理方也存在问题,如果说他们把摩托艇和桨板区域划分开来,那么也就不存在那么多安全隐患,毕竟摩托艇对于桨板来说,简直就是大象压蚂蚁。

众所周知,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合法权益的武器,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公平公正,不限时间,不限地点,无论是水上还是陆地都有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在法律的庇佑之下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时刻感受得到公平感与安全感,才能把我们的社会营造的更加有秩序,更加安全。

同时这件事情给了公共场所监管人员一个警醒,作为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于公共场所的监管,合理的确保每一个人在公共场所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也希望更加上级的领导能够重新审视这件事情,把应该赔偿给这名女子的赔偿金额尽快偿还给这名女子,还该女子一个公道,同时,彻查原办案警方是否存在贪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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