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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没想到受伤后维权时竟发现和5家公司扯上了关系

来源:中工网  

“我为饿了么台送外卖,在迪亚斯(重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亚斯公司)位于北京昌区的一外卖站点工作,但工资是太昌(重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昌公司)发放的,个税则是由天津一建筑公司和上海一外包公司扣缴的。”外卖小哥邵新银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受伤后维权时,竟发现和5家公司扯上了关系。

2018年3月,太昌公司在承包迪亚斯公司的外卖配送劳务服务后,组织邵新银等人通过饿了么台在北京昌区回龙观的站点从事全职外卖配送工作。

2019年4月,邵新银在送餐过程中受伤,导致胫骨台骨折、外踝骨折。在他受伤后,饿了么台、太昌公司、迪亚斯公司都不承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导致他维权面临困境。

于是,邵新银开始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在此过程中,他才知道自己和5家公司有关系,而这些复杂的关系让他的维权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在与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多次沟通后,邵新银决定将迪亚斯公司作为被告。

2020年8月,北京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昌仲裁委)作出裁决,认定邵新银与迪亚斯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然而,迪亚斯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选择在公司注册地重庆提起诉讼,其起诉理由之一就是邵新银的服务报酬由太昌公司代发,其与邵新银无任何资金往来,因此也不存在劳动关系。

原本以为维权将要成功的邵新银,不得不奔赴重庆打官司。但此后一审、二审,邵新银均败诉。

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陆续发布了相关政策,并明确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邵新银说,这让他看到了希望。

于是,他向昌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太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扎斯公司,系饿了么台运营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10月,昌仲裁委作出裁决,认定邵新银与太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其要求拉扎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请求。

邵新银不服,向北京市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表示,5家公司以“表面外包、实质合作用工”的方式对其进行共同管理,因此拉扎斯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拉扎斯公司则称,邵新银是迪亚斯公司自行招募的骑手,其不存在与太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

3月24日,记者获悉,北京市昌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邵新银期待“能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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